1、什么是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
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對規劃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
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是指規劃編制機關在規劃的實施過程中,對已經和正在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監測、分析和評價的過程,用以檢驗規劃實施的實際環境影響以及不良環境影響減緩措施的有效性,并根據評價結果,提出完善環境管理方案,或者對正在實施的規劃方案進行修訂。
2、哪些項目需要做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年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四號),國務院有關部門、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其組織編制的土地利用的有關規劃,區域、流域、海域的建設、開發利用規劃,以及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游、自然資源開發的有關專項規劃,組織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即規劃環評的對象為““一地”、“三域”、“十專項””規劃。
依據《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對已經批準的規劃在實施范圍、適用期限、規模、結構、布局等方面進行重大調整或者修訂的,規劃編制機關應當重新或者補充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依據《關于加強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有關工作的通知》(環發[2011]14號)、《“十三五”環境影響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等文件,“實施五年以上的產業園區規劃,規劃編制部門應組織開展環境影響跟蹤評價,編制規劃的跟蹤環境影響報告書,由相應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審核”。
3、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的主要工作流程
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編制工作可分為三個階段,規劃環評委托,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草案編制(調研和收集資料,現場勘查,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草案編制),規劃環評草案審查階段。具體工作流程圖如下所示:
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編制工作可分為三個階段,規劃環境影響跟蹤環評委托,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編制(調研和收集資料,現場勘查,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編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核階段。具體工作流程圖如下所示:
4、我公司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業務的主要業績
(1)天津東麗經濟技術開發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2)天津華苑產業區(環外)總體規劃修改環境影響評價項目
(3)天津市西青區環外地區11P-07-01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及局部地塊修改環境影響評價
(4)天津市西青經濟開發區及大寺工業園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跟蹤評價